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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元市拟出台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 [打印本页]

作者: 广元旅游生活网    时间: 2013-8-4 17:56
标题: 广元市拟出台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
  据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透露:广元市住房公积金多项惠民新政将于近日出台。这次政策调整,涉及范围广、调整力度大。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不仅提高了最高贷款额度,还增加了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极大地方便了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40万元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唐建川介绍,此次调整方案中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40万,其中将夫妻只有一方(或单身职工)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提高至35万;夫妻双方都按规定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从35万提高至40万。
  “适当上调公积金贷款上限,可最大程度满足职工购买住房的要求。”唐建川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行差别政策,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上调10%,为首套房基准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进城务工人员也将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
  除了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外,我市住房公积金受益群体也将扩大。“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都可以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唐建川介绍,住房公积金关系到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推动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人群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由“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转变,推进我市公共服务均等化。

  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望近期出台
  今后,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限购政策的职工,如果选择省内其他城市异地购房,可以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住房贷款;在外地正常缴存公积金、且符合限购政策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也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目前具体政策还在制定中,广元有望成为我省第一个实行异地购房,本地贷款的地级市。”唐建川说,这项措施更加有益于改善职工的居住条件。

  我市住房公积金充足上半年放贷1.71亿元
  对于近期多地公积金余额紧张情况,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余额较为充足,不存在吃紧的状况,只要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都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
  数据显示,今年1-6月,全市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43家,新增缴存职工3805人,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4.98亿元。共向865名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1.7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091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增势良好。

  多方面原因造成我市公积金使用率低
  “我市公积金贷款近几年发展较快,但也存在使用率低的问题。”唐建川说,今年1-6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只有37.90%,低于全省50%水平。“很多市民不清楚公积金的好处,认为在自己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所花费的时间成本与所能得到的优惠相比相差无几,因此住房消费时大多选择商贷,忽视公积金贷款。”唐建川举例说,公积金首套房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4.5%,商业贷款为6.55%,如果按照贷款额度40万贷款年限25年计算,商业贷款的支付利息款比公积金高出14万元。
  “很多楼盘在宣传时,告诉市民一个错误信息是,公积金贷款需要个人去跑,周期长。”唐建川说,办理公积金贷款其实一点不复杂,只要手续齐全,接到贷款申请后,市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经审查准予贷款的,贷款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对于有部分中介机构声称可借助“合法手段”或各种“关系”帮市民套现公积金,唐建川提醒说,其所谓“合法手段”往往只是资料伪造或变造得不易识破而已,至于所谓“关系”之说根本不可信。该中心已加强对资料的审核力度,请广大市民不要被中介忽悠,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记者 刘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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