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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议室临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考核、体检,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临时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工作;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 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具有团队意识和团结合作精神;
4.女性,年龄2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亲和力较强,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身高1.60米以上;
6、有相同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待遇从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至10日。
2.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咨询电话:3263217, 3269818。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个人简历,所有报考人员须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六、录用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对面试合格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最后根据面试和政审、体检情况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招聘对象。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会议服务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七、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1.体检:对面试合格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额,经办公室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3.聘用:经体检、政审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依法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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